一、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;负责文秘事务、政务信息、督查、文书档案、企业档案管理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、安全、保密、信访、接待、统计、机要管理、信息管理、信息化建设、局域网的维护与管理、县局网站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;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;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。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、办法;管理本局经费,财务、装备和国有资产;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所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;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;监督检查工商所财务、会计、制度执行情况;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、票据等行政管理工作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8184
二、人事监察室
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劳动工资;负责干部任免、调配、考核、奖惩等工作;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系统的组织建设、队伍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;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。监督检查所在单位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执行国务院、省政府决定、命令情况;对所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;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,经同意后,有权进行初步核实;受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、检举、申诉;按照有关规定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、政纪的案件;协助所在单位党组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,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,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纪、政纪教育;监督、检查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;研究、制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8115
三、离退休人员工作股(机关党办)
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,负责中共宜宾县工商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日常事务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8261
四、法制股
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,承担行政复议和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赔偿工作;组织政务宣传和法制宣传培训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8139
五、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
组织实施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单位登记管理、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、办法,负责企业年检、个体验照工作;组织管理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单位注册,核定注册单位名称;审定、批准、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,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;指导,协调、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、法规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;负责经济户口管理工作;指导个体、私营企业协会工作。
保护商标专用权,指导、扶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;负责户外广告登记工作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8135
六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
负责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组织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;按照省、市工商局的监测信息,开展对全县流通环节质量不合格商品专项执法检查;拟定本局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计划;查处各类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,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。受理消费者申诉、举报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6233
七、市场巡查大队
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、交易规则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、办法;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;负责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,规范市场开办、交易和服务行为;监督经纪人、经纪机构;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;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监管拍卖行为,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;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;负责商标监管工作,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;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,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8122
八、经济监督检查大队
依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;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。
办公电话:(0831)6258125
九、工商所的工作职责
建立辖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“经济户口”工作,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实施属地监督管理,并实施工商所同企业管理机关上下联动的监督管理机制;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,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;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建立“12315”申诉、举报站;监督检查辖区内合同的订立及履行,调解合同纠纷;受理、初审、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、变更、歇业的申请事项,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;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注册,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;对辖区内设置、张贴、散发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;按规定收取、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;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;承担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。